火范文>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毛哄

毛哄

鄂温克索伦人氏族制度下的大家族组织。由同一父系祖先十代以内的成员组成,少则6—7户,多则11—12户。清末已由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共同占有财产,发展为公社生活和个体家庭占有牲畜和奴隶并存的组织。公社内容有:共同占有土地、猎场、牧场、森林、河流;集体进行狩猎(或分成若干“塔坦”小组),联合耕种小块土地和合群放牧,猎获品和收获物参加户平均分配;每个毛哄有自己的“毛哄达”(家族长),由各户成员选举产生,他主持由各户老人组成的具有最高权力的“毛哄达西楞”(毛哄会议),解决内部重大问题,平时管理内部事务;毛哄会议有决定将故意杀人者在河边处死的权力;同一毛哄的成员住在一个村屯,有自己世代相传的萨满管理宗教活动,有公共墓地,内部有纠纷自己解决,只有与外族发生问题才找※佐领处理;实行严格的族外婚制,同一毛哄或同一氏族的人禁止通婚。

猜你喜欢

  • 句町县

    古县名。原为夜郎国小邑之一,作※鉤町国。秦置县。汉初,复为夜郎小邑。元鼎六年(前111)复置。属牂柯郡,治所在今云南广南。蜀汉时,自牂柯郡分出属兴古郡。南朝梁废。今其地有苗、布依等民族居之。

  • 英瑞

    ?—1840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那拉氏。嘉庆十二年(1807),由举人补国子监助教。历官主事、员外郎、郎中等。道光二年(1822),以刑部司员任内疏防,致候审在押犯自尽,降级留任。四年,以扑救造

  • 元蒿

    北魏宗室。字道岳。鲜卑元氏(拓跋氏)。任城王※拓跋云子,※元澄之弟。孝文帝时,自中大夫迁员外常侍,转步兵校尉。因安定王元休丧期游猎,免官。后从征沔北有功,任左中郎将,兼武卫将军。太和二十三年(499)

  • 塔纳甫

    意为丈地税。又译塔纳比。19世纪60—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对棉田、果菜园和草地征收的一种赋税。一塔纳甫(约合43平方米)每年征收1至20腾格(银币)。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 博启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

  • 黎州千户所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因土官马氏内部争权,降黎州安抚司改置,治所在今汉源县北清溪镇。清初与大渡河千户所合并改设黎大千户所;另一部置黎州土百户。参见“黎州土百户”(2515页)。

  • 台海使槎录

    地方志名。清人黄叔璥撰。作者大兴人,康熙朝进士。六十一年(1722),以御史巡视台湾,根据亲身闻见并参阅有关台湾记述诸书,博览综辑而成。全书共8卷,前四卷称《赤嵌笔谈》,五至七卷为《番俗六考》,第八卷

  • 西藏农奴制

    解放前在西藏曾存在过的一种社会制度。是在国家握有最高土地所有权、西藏大小封建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与领主对农牧奴的人身不完全占有基础上形成的剥削制度。即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草场、山林)和农牧奴均被中央封建

  • 农说

    书名。农学著述。明代回族学者※马一龙撰。本书为作者考察农耕,与探讨耕作理论之作。以哲学论农,为古代农业文献所罕见。惟论证多用旧理学家之说,虽文字深奥,然言简意赅。有《宝颜堂秘笈》、《广百川学海》、《二

  • 火者他只丁

    ?—1524明代土鲁番将领。正德八年(1513),哈密忠顺王拜牙即弃城投奔土鲁番,满速儿速檀遣其据守哈密。十一年(1516),明廷遣满哈剌三、写亦虎仙令其退出哈密,他索重赏,始以城归。次年,闻其弟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