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1648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父伊林臣率属归清,授游击世职。父卒,袭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李自成农民起义军,败之,加世职为二等轻车都尉。五年(164
?—1514蒙古※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后裔。在家族内部斗争中获胜,成为家族世袭领地——※向阳地的统治者,后自称汗,多次击败※东察合台汗国军队的进攻,积极向四周扩展,《拉失德史》称其政权为“喀什噶尔
?—1799清朝将领。鄂温克族。姓多拉尔氏(一作索伦杜拉尔氏)。世居西布特哈阿伦河依拉达屯。超勇公※海兰察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为三等侍卫。四十九年(1784),擢二等侍卫,赏骑都尉世职。五十
地名。见“珲春厅”(179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罕河卫。永乐四年(1406)置,在伊罕河流域。《满洲源流考》说该河在吉林城东北25里,源出纳穆窝集(今吉林省吉林市老爷岭)流入混同江(今松花江)。
498—532北魏皇帝。531—532年在位。字修业。鲜卑元氏(拓跋氏)。广陵王※元羽子,母王氏。正始(504—508)中,袭父爵。延昌(512—515)年间,拜通直散骑常侍。正光二年(521),为正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安穹南宗寺”、“安俊寺”等,藏语称“南宗桑俄合丹吉林”,意为“南宗密咒教法兴旺洲”。在青海尖扎县。为青海地区古老之宁玛派寺院。历史上与今海东之夏宗、普拉央宗和海南之智革尔贝宗,同称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宣德五年(1430),其族喇嘛僧人藏卜领占来朝,贡马及金银器皿、方物等。赐以钞、彩币表里及绢、胖袄等。自此,入朝贡使络绎不绝,载之史册者有弘治元年(1488
见“吉囊”(681页)。
见“色棱哈坦巴图尔” (8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