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蒙古国将领。又译搠里蛮、搠力蛮、绰儿马浑。斡帖格歹氏(一说为雪你惕氏)。初任成吉思汗的火儿赤(佩弓箭侍从)。太祖十四年(1219),随汗西征。十六年,建议成吉思汗进军报达(今巴格达),并统军征之。太宗
对回族人的简称。参见回回(779页)、“回族”(779页)。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177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贝勒恭格喇布坦第四子。雍正元年(1723),袭固山贝子。附伯父额驸策棱旗,驻牧塔密尔。十年(1732),遭准噶尔兵
蒙古旧部名,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其首领姓伊克明安。据《黄册》所载,为斡亦刺※忽都合别乞子※亦纳勒赤和※脱劣勒赤之后裔,活跃于蒙元政治舞台上,被斡亦剌王族直系掌握。明前期为卫拉特联盟成员之一。后一部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
?—429北魏大臣。其先祖世高,汉时以西域安息王侍子入洛阳。历魏晋,避乱辽东,故史称辽东胡人。前燕殿中郎将安屈子。随父友公孙眷经商,见拓跋珪有济世之才,遂侍。登国(386—396)初,频使后燕,称旨,
1884—1938清末民国学者。字德舆,号玉堂,又号睫巢居士。甘肃临夏人。本姓仲,为邓姓收养。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解元,次年中进士。历任四川新都知县,南充知府等。辛亥革命后任甘肃省议员、参事,又
古代匈奴、鲜卑等使用的一种弓。角端似牛,角可为弓。《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其地产“角端牛,以角为弓,俗谓之角端弓。”陆玑《毛诗疏》称:投降匈奴的汉将李陵曾以弓赠汉使苏武。
①汉代对游牧于辽东一带鲜卑人的称呼。自汉初,东胡为匈奴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所破,部分余众“远窜辽东塞外”,“别依鲜卑山”,故名。与汉时战时和,战时常入扰辽东,和时则诣辽东受赏赐,往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