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庆陵
见“辽庆陵”(659页)。
见“辽庆陵”(659页)。
爵名。清代宗室中爵位之一。沿袭古代武散官名。分一、二、三等,皆不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列第七。顺治六年(1649),列爵十等,位次仍旧,定镇国将军之子降封三等辅国将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即“许兀慎”(921页)。
明代乌思藏地方卫所名。洪武(1368—1398)初置,治所在今西藏扎囊。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为正五品。
约1777—1798清嘉庆年间布依族起义女首领。又称王阿从、王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贵州南笼(治今安龙)洞洒人。布依族。通巫术。嘉庆元年(1796),与※韦朝元、堂兄王化明等一起,借行巫医之机,揭露
蒙古语音译,又译达尔和坦,意为“免除赋役者”或“有功之人”。清代,蒙古※阿勒巴图”(承担赋役的人)中的富有者,因作战、服役输财有功等原因,被世代、终身或定期若干年豁免赋税和劳役。享有这种权力的人被称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三年(1405)二月设置之撒力卫,分别作萨里河卫、萨里卫。
见“卜赤”(18页)。
见“贝子庙”(314页)。
土族史称与他称。参见“土族”(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