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军炮营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马甲置。后金天聪五年(1631),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遂立汉军一旗,责令专司此炮。八年,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乌真超哈”,意为“重兵”,以喻炮兵,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649—1763),汉军每旗(营)炮甲额定50名。此后,定每旗(营)俱裁汰10缺,将此项月饷银(20两)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仍置二两炮甲20名。前缺以后者补,后缺以炮甲子弟补。以旗为营,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骁骑校2员,以辖营兵,隶于都统。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马甲置。后金天聪五年(1631),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遂立汉军一旗,责令专司此炮。八年,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乌真超哈”,意为“重兵”,以喻炮兵,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649—1763),汉军每旗(营)炮甲额定50名。此后,定每旗(营)俱裁汰10缺,将此项月饷银(20两)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仍置二两炮甲20名。前缺以后者补,后缺以炮甲子弟补。以旗为营,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骁骑校2员,以辖营兵,隶于都统。
古郡名。①秦始皇统一岭南后置。辖地含今广西百色、钦州、南宁、贵县、河池等地区及越南北部。治所一说在临尘县(今广西崇左),一说在象林县(今越南境)。居民有“骆越”或称“瓯骆”(今壮侗语族诸民族及京人先民
即“完颜永济”(1151页)。
1926年,由云南回教俱进会振学社倡导,在昆明成立明德小学。1929年成立云南私立明德学校。其中包括普通小学、中学和阿文专修部三部分。中、小学课程按普通学校规定授课,并加设阿拉伯文、伊斯兰教义两门课程
见“潢河”(2464页)。
明代从事蒙古语文翻译的机构。永乐五年(1407)设置。隶四夷馆。办理明廷下达的敕谕、各地蒙古与明廷往复的奏折以及朝贡活动等翻译事项。清初废置,有《鞑靼馆杂字》传世。
元明两朝掌管回回天文历法的机构。又称“回回司天台”。多由回回学者主事。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始设回回司天台于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以札马鲁丁为提点。十七年(1280),置行监。皇庆
?—1797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隶镶黄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从征金川,擢二等侍卫。五十二年(1787),从征台湾,参与镇压林爽文起义,赐号嵩额巴图鲁,迁头等侍卫,寻加副都统衔。后官镶白旗蒙古副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629—1664清朝大臣。字绳武。朝鲜族。李氏。陕西提督李思忠次子。汉军正黄旗人。初授户部员外郎,三迁兵部侍郎。顺治十一年(1654),直隶灾,奉命与尚书巴哈纳等治赈。寻授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总督
藏族军民反抗英侵略军的战斗。清光绪三十年(1904)六月下旬,英军侵入江孜后,力图攻取交通线上的重要据点乃宁寺。前线代本米林巴和民兵首领顿热娃指挥昌都、塔布和工布僧俗民兵800名,据寺抗击侵略军,在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