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阿林盟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土谢图汗部20旗会盟于肯特山之支脉汗山(蒙古语称山为“阿林”)而得名。东界肯特山,西界翁金河、南抵大漠,北临俄罗斯。为喀尔喀蒙古北路,后改为后路。地兼耕牧,矿产林木均称富饶。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归驻库伦办事大臣节制。1924年归蒙古人民共和国。辖地约当今蒙古国色楞格、中央、中戈壁、布尔根等省和东戈壁,南戈壁等省各一部分。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土谢图汗部20旗会盟于肯特山之支脉汗山(蒙古语称山为“阿林”)而得名。东界肯特山,西界翁金河、南抵大漠,北临俄罗斯。为喀尔喀蒙古北路,后改为后路。地兼耕牧,矿产林木均称富饶。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归驻库伦办事大臣节制。1924年归蒙古人民共和国。辖地约当今蒙古国色楞格、中央、中戈壁、布尔根等省和东戈壁,南戈壁等省各一部分。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苗族传统节日。又称尝新节、敬新谷、吃卯或吃丑节。秋收农忙到来之前的一次群众性娱乐活动。源于祭祀祖先和预祝丰收。一说纪念一位苗族青年雄当,他为保护稻禾顺利成熟而献出生命,故用新谷煮成饭祭祀他。每年夏历六
即“兀林答”(108页)。
即“刘渊”(859页)。
清代民族名。先世为唐代都播(一作都波)等。元代称秃巴、秃巴思。明作兀良哈、乌梁罕。关于其族源,目前尚无定论。主要有三说:一说为“林木中百姓”,一说为“饲养驯鹿的人”,一说为古代南西伯利亚从事狩猎游牧的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副管狱官,兼管司署府内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28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935页)。
见“兀失卫”(108页)。
见“结剌吉卫”(1784页)。
见“乙息记可汗”(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