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总摄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遂置江淮总摄,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遂置江淮总摄,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大德十年(1306),阿里不哥第三子乃剌忽不花之子孛罗始受封。阿里不哥第四子剌甘失甘之子那怀(又作那海)于至治三年(1323)袭封。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作“僮族”、“僮人”,亦称“撞丁”、“俍人”、“俍兵”、“土人”、“土丁”。自称“布壮”、“布越”、“布土”、“布侬”、“布沙”(沙人),“布曼”(意为“村人”)等。1952年统称
?—1258元朝将领。又译叶了干。蒙古札剌儿氏。成吉思汗宿卫拔彻之子。太宗年间(1229—1241),父战死后,袭职,任火儿赤(佩箭侍卫)、博儿赤(司膳),事太宗子岳里吉为卫士长。七年(1235),从
参见“初云”(1172页)。
?—1370明初将领。字世美。回族,濠州虹县(今安徽泗县)胡大海之养子。从大海投朱元璋反元,勇敢善战。元至正十八年(1358),从攻婺州(今浙江金华县),奉命迎战东师于梅花门,大败元军。又与大海配合破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恭格族弟诺海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分3佐领,隶巴启色特启勒图盟,归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兼辖。四十八年,赐世袭。牧地在南路旧土尔扈特之西。
苗族反暴政组织。苗语称“布将帅”。民国三十一年(1942),湘西永绥县(今湖南花垣)民乐乡盐井寨苗族以“做善事,替世人解除疾病痛苦”为号召,组织苗族男女老少,崇奉上天的七仙姐,参加操练及传授“仙法”。
文字未出现或未被普遍使用以前,人们借以记录数字、事件、传递信息等的方法。或用木片、或用骨片、或用竹片刻划。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刻木向称之为“券契”。《列子·说符》:“宋人有于道得人造契者,密数其齿”。这
苗族之一支。居住在贵州威宁一带。有产翁坐褥习俗。父母将死俟气初绝时,将头扭向背后,谓之好看后人。今已无此习俗。详见“苗族”(1335页)。
①傣语音译,意为“田”,除泛指水田外,又是旧时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计算土地面积和交纳官租数额的单位名称。每“纳”约相当于四分之一市亩。 ②居住在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区和四川省盐源县左所区的纳西族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