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边长官司
清代四川境内土司名。康熙五十一年置。治沈边故名。明代江西吉水县人余锡伯随军征战至四川雅州(今雅安市)一带,授土千户世袭土职。清顺治九年(1652),其后裔余期拔帅土民归附,更名余永忠。康熙五十一年(1712),清廷授后继者余明奇长官司长官衔,颁给印信、号纸,后隶打箭炉厅(治今四川康定市)泰宁营。嘉庆时(1796—1820),余尚均任长官,辖土民120户,每年认纳杂粮100石,折银50两,赴打箭炉同知衙门上纳,兑支泰宁营兵饷。
清代四川境内土司名。康熙五十一年置。治沈边故名。明代江西吉水县人余锡伯随军征战至四川雅州(今雅安市)一带,授土千户世袭土职。清顺治九年(1652),其后裔余期拔帅土民归附,更名余永忠。康熙五十一年(1712),清廷授后继者余明奇长官司长官衔,颁给印信、号纸,后隶打箭炉厅(治今四川康定市)泰宁营。嘉庆时(1796—1820),余尚均任长官,辖土民120户,每年认纳杂粮100石,折银50两,赴打箭炉同知衙门上纳,兑支泰宁营兵饷。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见“耶律良”(1301页)。
明代云南大侯傣族首领。受明封为大侯长官司(治今云南云县)长官。永乐二年(1404),颁给印符、金牌。三年(1405),遣子刀奉董贡马及银器,明赐以钞币,六年(1408)复遣第不纳狂至明廷入贡,赐予如例
见“元修”(227页)。
清代以内府汉军人编设的※内佐领之称。康熙中(1662—1722),内务府三旗各额设旗鼓佐领6,合18佐领;每佐领披甲80名,以充内府包衣禁卫兵。皇子分封分府时,例有旗鼓佐领内人丁之赐。下五旗包衣参领辖
参见“茂特色布伯克”(1332页)。
书名。清人物碑传资料汇编。近人闵尔昌(江苏江都人)辑。60卷,卷末1卷。成于民国十二年(1923)。该书以清末人物为主,兼及道光、咸丰朝的历史人物,为《碑传集》、《续碑传集》未收或遗漏的。分宰辅、部院
1888—1967近代伊斯兰教经文音韵学家。河南洛宁人。回族。幼家贫。少时入清真寺习经,及长,求学于河南、陕西、甘肃、山西、北京等地。在京期间,曾随土耳其人穆罕默德·阿里学习伊斯兰教义,并专攻经文音韵
参见“镇南关”(25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