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麻部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18世纪新疆维吾尔族诗人。和田人。自幼好学,曾取道莎车到喀什噶尔(今喀什)读书。作品有《格则勒》等。主要以爱情为题材,也写过不少劝人忠诚向善、争取和平的著作。其诗歌抒情、优美,语言通俗、明快,富有人民
见“貊”(1732页)。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
?—1907清朝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同治元年(1862)进士。历官翰林院掌院学士,国史馆、会典馆正总载,体仁阁、东阁、文渊阁大学士。光绪十六年(1890)德宗谒东陵,受命留京办事。十七年,查办河
见“宣简皇后”(1747页)。
西夏初期高僧。被封为国师。天授礼法延祚元年(1038)奉景宗元昊敕,主持译经,将汉文佛经译为西夏文,开西夏译经先河,对西夏佛教发展有重大贡献。或为龟兹人。
辽官名。亦作“牙署”。契丹语音译。《辽史·百官志二》谓大、小部族中石烈(相当于“县”的建置,一说意为“乡”)下均设有此官。是位次于夷离堇和※马步的次要官员。
见“勒俄特衣”(1987页)。
书名。撰者不详。80卷。作者从国史馆所纂大臣列传原稿本中抄录清初至乾隆末年满汉著名的大臣传记而成。其中满洲名臣传48卷,正传639人,附传138人;汉名臣传32卷,正传279人,附传28人。对研究清史
佤语音译,意为“管寨子的人”。参见“扩”(7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