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人官
唐代南诏武官名。又作理人官。管理1千家即1千名乡兵(每家出1壮丁当乡兵)。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唐代南诏武官名。又作理人官。管理1千家即1千名乡兵(每家出1壮丁当乡兵)。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①(?—1657)清初大臣。蒙古族。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明安孙,※昂洪子。天聪七年(1633)父卒,袭三等副将。次年,改三等梅勒章京。顺治年间(1644—1661),三次晋升,又以罪降职
又称“滇案”。清末云南边疆各族人民反抗英帝国主义入侵的爱国斗争。英帝侵占缅甸后,企图入侵云南。清同治十三年(1874),英军官柏郎率200余名武装“探路队”,以游历为名,准备从缅甸向滇西地区入侵。同时
书名。清张金吾辑。凡120卷。取《公羊传》注:“最,聚也”而命名。为金人文章选编。金吾字月霄,昭文(今江苏常熟)人,自嘉庆十五年(1810)至道光二年(1822)积12年之勤凡三易其稿而辑成。竭意搜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穆卫,并将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山卫和永乐十年八月所设可木(河)卫同作噶穆河卫。
元代乌思藏地方万户之一。又作古尔万户、古尔摩哇万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
见“特末”(1872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见“安清”(904页)。
清军与准噶尔部噶尔丹的一次战役。康熙二十九年(1690)六月,噶尔丹统兵3万,窜入内蒙古汛界乌尔会河东地区劫掠,与清理藩院尚书阿尔尼军相遇,交战。阿尔尼先以蒙古勇士200余出击,复令喀尔喀兵500百夺
明代藏区古地名。在今西藏昌都地区贡觉南境。永乐四年(1406),其地名僧宗巴斡即南歌巴藏卜遣使入贡明室,被授为灌顶国师。次年,永乐帝封其为※护教王,赐金印,诰命。后,其地政教首领依定例入贡,并奉朝命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