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民军约法三章
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改革吏治、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俗称李特约法三章。永宁元年(301),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为严明纪律,整顿军队,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流民军首领、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巴人※李特与蜀人约法三章,施舍赈贷,礼贤拨滞,军政肃然。此举对团结蜀中劳苦大众,争取地方势力参加和支持流民军政权,巩固六郡大姓及氐叟侯王的统治地位,起了显著的作用。
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改革吏治、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俗称李特约法三章。永宁元年(301),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为严明纪律,整顿军队,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流民军首领、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巴人※李特与蜀人约法三章,施舍赈贷,礼贤拨滞,军政肃然。此举对团结蜀中劳苦大众,争取地方势力参加和支持流民军政权,巩固六郡大姓及氐叟侯王的统治地位,起了显著的作用。
1906—1986中国当代历史学家。福建省福清县人。早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时即从事《道藏引得》等工具书的编篡。1935年入美国哈佛大学深造,攻蒙、元史,获博士学位。1938—1939年在法国巴黎大学受业于
见“雪列空”(2036页)。
古地名。又作蒙坑。在今山西襄汾、曲沃二县之间汾河以东。《魏书·安同传》曰:“汾东有蒙坑,东西300余里,径路不通”。北魏天兴五年(402),拓跋珪遣长孙肥等围后秦姚平军于柴壁(今山西襄汾县西南汾河东岸
古碑。位于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西12公里江边乡一碗水村西侧。为通往勐野井盐矿和普洱县的旧驿道。碑系细砂石制,高97厘米,宽52厘米,碑文约563字,立于嘉庆十六年(1881)秋。字迹损坏颇大。碑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土尔扈特人专称。首领为贝果鄂尔勒克第三子保兰阿噶勒琥、第四子莽海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后移住。初隶青海和硕特部,与之错居。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建4札萨克
佤语音译,意为“投靠”。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一些因生活困难而投靠他人的人的称呼。帮助主人生产劳动,主人供其食、衣、住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但不给任何工资。对主人称呼视年龄大小,多称阿叔、阿哥,若年龄相仿
见“汉人枢密院”(618页)。
见“阿里河卫”(1223页)。
西魏、北周大臣。字师,少名仁。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北魏太师、上党王长孙稚(承业)之子。雅好书史,晓乐律。初任司徒府参军事。后以别将讨平河东蜀薛,封东阿县伯,累迁司徒右长史。及孝武帝西迁,随父奔赴,
苗族的一支。亦称山苗、克孟牯羊苗、炕骨苗、班苗、洞苗等。明清史籍对贵州紫云、广顺、镇宁等地苗民的称呼。今贵州惠水、龙里、花溪、望谟、罗甸等地尚有其民居住。康佐,元时为苗寨。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