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江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清代学者。字友松。四川开县人。据《清史稿·艺文志》载其所著有《西夏事略》16卷,未见刊行。
后秦高祖文恒帝姚兴年号。399—416年,凡18年。
见“哈喇忽剌”(1642页)。
元末明初云南阿迷州土官。彝族。又作和宁。元末承袭阿迷州万户府土官。明洪武十六年(1383),亲自赴京朝贡。十七年,予诰敕冠带,实授阿迷州(治今云南开远县)土官知州。
见“张骞”(1177页)。
古碑铭。北周保定二年(562)立。原为陕西耀县塔坡圣德寺藏物,现存该县文化馆。碑称造像者“一百人”,现能识别者94人。其中羌姓※同氏(铜鞮羌)67人,荔非氏1人。公孙氏
鄂伦春族饮食习俗。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沃利恩”,意为“吃生肝”。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即打到狍子、鹿、犴等野兽时,当即剥皮开膛,取其肝趁热生食。民间认为,吃生肝最能增强视力。使用驯鹿之
苗族民歌。盛传于贵州东南地区。内容丰富,包括“亲”的含义、由来及如何结亲,神与神结亲,人类结亲等内容。关于人类结亲的过程、演变经历,可连续唱述几天几夜不重复。歌辞还反映了“杂乱婚”(群婚)、“姑舅婚”
简称“原字”或“小原字”。组成契丹小字的最小读写单位。每个契丹小字分别由1至7个不等的原字组成。据现有资料统计,原字总数为510余个。参见“契丹文字”(1565页)。
?—1555明代湖广保靖土吏、抗倭英烈。土家族。任保靖宣慰司(治今湖南保靖县)土舍,隶宣慰使彭荩臣。嘉靖三十三年(1554),奉诏随彭荩臣率土兵赴苏州、松江等地征剿倭寇。翌年,率本部土兵为先锋,深入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