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凡事皆咨之,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备受尊崇,王子、群臣皆惮之,事之卑谨,不敢有过。原西泸县令相州人郑回于天宝(742—756)末,因巂州陷,被俘,阁罗凤爱其有儒学,重用之,使教子弟。异弁寻在位时(780—808),曾任此职。南诏以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国,亦设此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凡事皆咨之,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备受尊崇,王子、群臣皆惮之,事之卑谨,不敢有过。原西泸县令相州人郑回于天宝(742—756)末,因巂州陷,被俘,阁罗凤爱其有儒学,重用之,使教子弟。异弁寻在位时(780—808),曾任此职。南诏以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国,亦设此官。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南部,邻接山西省。明置玉林、云川二卫,后为蒙古西土默特所据。清并漠南蒙古后,于康熙中(1662—1722)在境内置驿站曰“二十家子”,蒙古语称“和林格尔”。乾隆元年(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大臣。族属匈奴(?)初从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刘渊举兵,建汉国,历封右於陆王、前将军。以征讨大都督、大将军职领兵攻晋并州刺史刘琨于版桥,兵败。汉河瑞元年(309),
宋代五姓蕃之一方蕃首领。领地在今贵州中南部。熙宁元年(1068),入朝献方物,授静蛮军并节度使。六年(1073),与龙蕃、罗蕃、石蕃890人同入朝,贡丹砂、毡、马等,神宗赐以袍带、钱帛。其后比岁皆献。
金代契丹小字墓志。为一合。刻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九月。出土于河北省兴隆县梓木林子村附近金墓。此墓于1942年为当地农民挖开,墓志弃置原地无人过问,不为学界所知。1954年被原热河省博物馆在调查
见“阿力路”(1199页)。
书名。清代西藏地方志书。驻藏大臣松筠撰。1卷。成书于嘉庆三年(1798)。道光二十七年(1847)重刻。资料多系著者任驻藏大臣期间亲巡边徼所得。全书共28题(一说27题),分别叙述安边、抚藩、戒怒、遏
即“僧额”(2455页)。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
见“觉昌安”(1753页)。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者,立契约文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