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江芝子平茶等处长官司
见“松桃县”(1295页)。
见“松桃县”(1295页)。
见“西阳蛮”(696页)。
见“拓跋推寅”(1361页)。
见“呾密”(1388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铁器制作和匠人。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辽代御帐。辽代皇族为习于游牧生活的契丹人,实行四时※捺钵制度。其俗东向而尚左,御帐东向,遥辇九帐南向,皇族三父房帐北向。东西为经,南北为纬,故谓御帐为横帐。引伸为皇族的代称,有广、狭两义,广义指※三父
见“果洛克族”(1440页)。
书名。清陶保廉撰。6卷。是书为作者于光绪十七年(1891)随父陶模赴新疆任巡抚的旅行记。凡沿途所经山川、路程、隘口、城村、古迹、民物、风俗等,无不毕载。作者在记叙上述见闻的同时,还广征博稽,对历代典籍
中国西北古族名。自称盍稚。关于其族源,主要有两说:一说氐、羌同源而异派,认为殷周时,氐族尚未从羌人中分化出来,甲骨文虽有“氐”字,但含“絜带”、“征发”之意,并非族称,春秋战国时,始作为族称;一说氐、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小管家。由八、九户“日目约”(上等百姓)轮任,一日一更换,任期自带口粮,无报酬。主要负责向沟寨传达值日大头人派粮、派差的通知,在官寨内看守犯人
参见“俄惹”(16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