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城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宣城卫。永乐十一年(1413)设,《明实录》记十二年(1414)九月乙酉,误。宣德三年(1428),来朝贡方物。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富锦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宣城卫。永乐十一年(1413)设,《明实录》记十二年(1414)九月乙酉,误。宣德三年(1428),来朝贡方物。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富锦县。
见“战斗社”(1623页)。
中国伊斯兰教派之一。又称“黑山宗”、“黑帽派”。17世纪初年起流行于新疆。始祖玛阿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伊斯哈克·瓦里(一称伊萨克)和卓。相传早年在汗·阿里克西柯尔克孜族聚居区布教,徒众喜冠黑帽,故名。宗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648唐代回纥第三代首领。药罗葛氏。※菩萨之子。原为胡禄俟利发(部落首领称号)。父卒嗣位。贞观十七年(643),与诸部联兵败薛延陀,尽有其地,遂南逾贺兰山,临黄河。遣使朝唐,受厚遇。二十年(646
原为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新唐书》称其在“黑水西北”,约居住在牛满江(前苏联布列亚河)和恒滚河(前苏联阿姆贡河)上游地区,但说法不一:一说在精奇里江和牛满江上游地区,或指在前苏联
书名。胤祯撰。书中收录康熙五十七年(1718)皇子胤祯(允禵)奉命西征之27件奏议。原稿为满文,选自《抚远大将军奏疏》。后被译为汉文。以译者文笔不佳,文意多有倒置。因奏议详细纪录了出征前的准备、行军日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30779人(1975年)。17世纪时仍主要聚居在中央山脉西侧,从事火耕农业,以灰烬为肥料。采猎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18世纪以来,为了获得新的生产空间,越过中央山
藏语音译,俗称“拴头”。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对依附于大部落的一些小部落的称谓。是时当地部落纠纷频繁,一些弱小部落为求得自身安全,一般被迫投靠大部落为附庸,受大部落头人的节制,大部落有保护他们的义务,但
黎语音译,意为“做私己”。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黎族“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地区对个别家庭从“合亩”中抽出自己份额的土地(进行私耕私收)之称谓。“合亩”的耕地通常包括“合亩”
?—418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一作什寅。姓吐谷浑氏。※树洛干子。北魏承平元年(452),其叔慕利延卒,继立为王。始于伏罗川(今青海湖西南巴隆附近)建城廓定居。附北魏,奉修贡职,受封镇西大将军、沙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