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见“拓跋力微”(1359页)。
白族特有的宗教信仰。意为本境之主,即一个村镇或一方的保护神。起源于古代多神崇拜,随着时代的前移,信仰的神祗越来越多。白族地区小至10余户的村庄,大到人烟密布的大理城,均立有本主,供奉于本主庙内。有木雕
见“鸢鞮”(1379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蓝旗人。萨尔屯氏。世居敖汉地方。投明朝,住锦州。崇德五年(1640),清军围锦州,归附,授牛录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署梅勒章京事。留为后队,以功加半个
1268—1314元朝大臣。回回人。祖籍西域。大都(今北京)南北两城兵马都指挥使亦速马因之子。自幼“颖悟嗜学”,长于西域字语。初为中书省掾,累升江西行省员外郎、吏部主事、刑部员外郎、中书省郎中、翰林侍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1311元朝大臣、翻译家。又作合鲁纳答思。畏兀儿人。通佛学及诸族语。经翰林学士承旨安藏扎牙答思举荐,被元世祖召入朝。奉旨向吐蕃国师学佛法和藏文,期年皆通。用畏兀体蒙古(或称回鹘式蒙文)字译梵、藏经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1259—1314元代吐蕃高僧。一名观照。积宁(约在今青海省阿尼玛卿山地区)人。为当地世家,兄弟四人行四。自幼从帝师八思巴剃度出家,曾从高僧剌温卜、著粟赤修习密乘佛法,尽得其要。善吐蕃文字,于八思巴为
见“金满城”(14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