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尔噶朗
即“麻耳亦囊”(2099页)。
即“麻耳亦囊”(2099页)。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双江佤族地区对借贷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封建社会,借贷相当普遍,以借实物为主,也有借货币的,有的借货币也折实物归还,年利率一般为100%,也有高达200—300%的,有些村寨还
明代西北卫所名。本碾北地。成化(1465—1487)中置。治所在今青海乐都。嘉靖三十八年(1559),其地山后诸族部联合起兵反抗官军,为明廷所弹压。清雍正二年(1724),改为碾伯县。1928年改为乐
?—414?十六国时期南凉太子。又作秃发虎台。河西(今甘肃、青海二省黄河以西,即河西走廓及湟水流域一带)鲜卑人。秃发氏。秃发傉檀子。南凉嘉平元年(408),立为太子、录尚书事。四年,奉命拒击吐谷浑树洛
见“马岗地”(170页)。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子。至元四年(1267),封云南王,出镇云南,兼辖大理、鄯阐、察罕章、合剌章、赤秃哥儿、金齿等地,立大理等处行六部治之。受命诏谕安南,使其王来朝,子弟入质,编民出
又记作“捏褐耐”。契丹语,意“狗头”。契丹族对“中秋节”(八月十五日)的称谓。依俗,节前七日(八月八日)杀白犬,于寝帐前七步埋其头,露其嘴。至中秋,移帐于埋狗头处。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主,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十八部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十八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石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见“笔写契”(1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