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木克呼里
见“玛木特呼里”(954页)。
见“玛木特呼里”(954页)。
见“旺钦巴勒”(1401页)。
吐谷浑良马名。青白色相杂的骏马称骢。产于青海湖一带。史载:吐谷浑国“出良马”,“吐谷浑尝得波斯草马,放入海,因生骢驹,能日行千里,世传青海骢”,即南北朝、隋、唐时期,居于青海之吐谷浑人,以中亚波斯(今
傈僳语音译,意为“女人节”。旧时云南怒江地傈僳族女子的节日。节期在每年夏历正月初七,相传“女人有七个魂”,故定于是日举行。这天,女人不做任何事,一切家务由男人承担,且可以随意指责男人,男人不得还口;相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满语音译,意为“途上中食之处”,也译为“尖营”。清代两行宫(行营)之间所设的“打尖”之处。此行营至彼行营常70—80里,必半日方到,故其间例设一尖营,供止饥休息,满语谓之“乌墩”。乾隆(1736—17
见“主译者”(620页)。
?—418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一作什寅。姓吐谷浑氏。※树洛干子。北魏承平元年(452),其叔慕利延卒,继立为王。始于伏罗川(今青海湖西南巴隆附近)建城廓定居。附北魏,奉修贡职,受封镇西大将军、沙州刺史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德胜门外正黄旗教坊北。为供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外馆监督一人,由都察院保送科道人员引见充补。一年更换一次。光绪三十三年(1907)裁撤。
亦作都木达洪。蒙古语音译,意为“中等地位者”、“普通人”、“无职务者”。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中等户。一般不担任官职,拥有一定财产,少数拥有家仆。平时是封建领主征用实物的主要对象,战时充当骠骑兵,装兜兵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