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洪王
见“达崩”(724页)。
见“达崩”(724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刺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刺儿”(433页)。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流行于契丹、女真、蒙古民族中的祭祀习俗。即祭毕将祭祀所用酒食烧掉。契丹称烧饭日作“热节”。《契丹国志》称:皇帝“既死,则设大穹庐,铸金为像,朔望节辰忌日,辄致祭,筑台高丈余,以盆焚食,谓之烧饭。”女真
见“鸭绿江部”(1867页)。
即“晟丰祐”(1867页)。
又称《小黎母山石刻》、《虞山石刻》。元代深入五指山区征黎标记。在今海南省乐东县尖峰岭下。有元一代对黎族人民曾进行无数次残酷镇压,并深入“人迹罕至”的黎族腹地,据《定安县志》载:至元三十一年(1294)
地名。亦名壤城。原名乡城。东界稻城,南接云南中旬,西毗德荣、巴安,北至理塘。原为理塘土司属地。光绪二十三年(1897),瞻对番官作乱,该地喇嘛背叛土司,聚兵往援,为官兵所阻。又诱杀理塘守备,川督派兵征
1231—1281元朝将领。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蒙古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第四子。初从兄德臣出征,为裨将,以功晋便宜都总帅府参议。宪宗三年(1253),为元帅,率部屯田白水。八年,
明清时土司名。在四川打箭炉之西。世由藏族头人任土司。传至连呷水撒,其子安支于永乐八年(1410)因功改授冷边长官司长官。明末内部纷争,势衰,所属西番河西诸寨为强部所并。清顺治九年(1652),阿撒投诚
云南苗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