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则例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都尔格齐诺颜。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第三子。原驻牧伊犁河流域。清崇德元年(1636),遣兵参加对青海和西藏的远征。40年代初,多次遣使献贡于清。崇德五年(1640)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
晋代佛教译经师。祖籍天竺。父达摩尸罗与叔父同为沙门。自幼出家学佛教,通晓“胡”汉语。晋元康元年(291)起,在陈留国(治所在今开封东)仓垣水南寺,先后译出《放光般若经》、《异维摩诘经》、《首楞严经》等
①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吐谷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②见“吐谷浑”(766页)。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见“嘎仙洞”(2449页)。
苗族传统兵器。用铜铁之细砂,合以毒药,放入空筒内。战斗时可揭开筒盖,抛撒敌方。敌人遇砂中毒,即刻失明、搔痒,毒入体内,可致死亡。属苗族武术“神打”类,“神打”,有神助之意。湘西、黔东地带盛行。
古地名。秦置,以管理归附的义渠人。汉因之。属北地郡,在今庆阳县西南。王莽改称义沟。东汉时废。
见“楛矢石砮”(2164页)。
清代惩处八旗内逃亡者及失察官员、窝主等的法律。例定凡逃亡事出,该管人员须于法定日期内呈递“逃牌”,上书逃人姓名、年貌、旗籍、服色及逃亡日期、次数、有无携带军器等。超限或隐匿不报者,系官罚俸、降级,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