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
即“流求”(1942页)。
即“流求”(1942页)。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见“蓝市城”(2316页)。
参见“会同馆”(831页)。
元代指将破损之昏钞(烂钞)焚毁。大都(今北京)及诸路交钞库(又称行用库)按户部所定昏钞倒换体例,以料钞(又称新钞)易昏钞,所换昏钞加盖印讫退入库。每季各路令纳课正官解赴省部或行省烧钞库焚毁,由行者或廉
唐※“西山八国”诸羌之一。在今四川西北部岷江支流杂谷脑河中下游的理县及黑水河上游黑水县一带。与※哥邻羌相邻,居民交错而居,关系密切。南朝宋元嘉元年(424)夏,西秦乞伏炽磐遣镇南将军吉毗率步骑万人,南
见“辖里尀”(2445页)。
见“毛明暗台吉”(361页)。
明代西藏地方后藏王。藏族。原为仁蚌巴家族的家臣。嘉靖四十四年(1565),激起属民起义,推翻仁蚌巴阿旺吉扎在仁蚌宗的统治。掌权后将首府迁至日喀则,自称后藏王,并与藏传佛教止贡派联合,与格鲁派为敌。万历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洪武七年(1374)置。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县城西南。其长官坤姓。正德八年(1513),长官使坤卜文子与静州长官司联合叛乱被杀。由其弟坤元袭职。天启间(162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