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练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设的壮丁头目。又称“瑶目”。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民的统治置。共设瑶目64名,由各排(村)壮丁中轮流选出充任,非世袭。主要职责是听命瑶长差遣,协助缉捕“盗贼”,维持社会治安。每月官府给饷银1两5钱,饷银领回后,大多拿出买酒给全排壮丁共饮,表示社会治安靠大家维持,本人不脱离生产。1942年,国民党在当地推行保甲制后废。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设的壮丁头目。又称“瑶目”。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民的统治置。共设瑶目64名,由各排(村)壮丁中轮流选出充任,非世袭。主要职责是听命瑶长差遣,协助缉捕“盗贼”,维持社会治安。每月官府给饷银1两5钱,饷银领回后,大多拿出买酒给全排壮丁共饮,表示社会治安靠大家维持,本人不脱离生产。1942年,国民党在当地推行保甲制后废。
见“那色波”(930页)。
?—1834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
布依族传统戏剧之一。亦称“跳神”。流传于贵州花溪、安顺、长顺、平坝、清镇、紫云等地布依族、汉族民间。相传明洪武(1368—1398)初年,随明将傅友德(?—1394)南征的士兵因思念故乡而创造此戏种。
①清代云南傈僳族农民抗清斗争。道光元年(1821)正月初,云南永北直隶厅(治今永胜)公母寨傈僳族农民,为反抗境内白族高氏等封建土司的不断抽租夺佃、苛派及汉族地主、商人的大量兼并土地和高利贷剥削,以唐贵
见“失里绵卫”①”(591页)。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
代国和北魏官名。代国和北魏初期用以统辖※内入诸姓及※四方诸姓部落之官员。据《魏书·官氏志》载,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339),将统辖地区“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觚监北部,子实君监南部,
?—496北魏大臣。字思弼。鲜卑陆氏(步六孤氏)。平原王陆丽次子。年10余岁,袭父爵为抚军大将军、平原王。沈雅好学,折节下士。任北征都督,拜北部长,转尚书,加散骑常侍。太和八年(484),与陇西公元琛
渤海国宗王。第三世王※大钦茂子。曾入唐为“质子”。大历九年(774),于延英殿受代宗接见后,回归渤海。
书名。金高汝砺、张行简等撰。120卷,内事目20卷。主要记大定二十九年(1189)正月至泰和八年(1208)十一月章宗一朝有关史事。兴定元年(1217)始修,四年九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章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