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甸安抚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1511)裁革。废后其地并入腾越。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1511)裁革。废后其地并入腾越。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斛萨。游牧于独洛河(今土拉河)北,南接多览葛,有胜兵万人(一作7千)。先后附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唐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次年,唐以其地置高阙州,隶燕然都护府。
金代对麻达葛山山神所加的封号。参见“麻达葛山”(2099页)。
古代维吾尔人印章。有汗印和伯克印之分。汗印,金属制成,形正圆、直径2寸余,印色用红;伯克印,也金属制,圆而有蒂,直径寸余,印色用黑。印文首镌年份,次镌父名,下镌本人名。伯克中惟阿奇木、伊叶罕有印,余俱
又称裸形蛮,封建统治者对部分景颇族先民的侮辱性称呼。唐时散居于祈鲜山(今伊洛瓦底江西岸的甘高山)以西。作栏舍而居,以采猎为生,取木皮以敝体。无君长。当时尚处于原始社会。
1902—1958阿拉善旗广宗寺(南寺)第六世葛根(格根)。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二月七日,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三十一年(1905),被确认为第五世巴伦葛根转世呼毕勒罕。三十三年(1907)
唐代南诏国特产。《云南志》载:野桑木,永昌府(治今云南保山市)以西诸山谷有之,生于石缝中。及长至时月,择可作弓材者,先截其上,然后中割之,两向屈令至地,候木定性,断取为弓。不施筋(或作胶)漆,而劲利过
参见“其拉”(1349页)。
见“锡伯渠”(2364页)。
1895—1934抗日将领。朝鲜族,梁氏。生于朝鲜平安北道铁山郡。自幼喜读书,因家贫,无力上学,在私塾外偷听自学。曾参加1919年“三·一运动”。后到辽宁宽甸进行抗日武装斗争。1929年4月,任国民府
元朝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之墓。又称咸阳王墓。以其死后追封咸阳王,故名。有两座:一在昆明城北约25里的马家庵。墓临松花坝水库。墓呈长方形,石砌。墓北面中间一石上镌有阿拉伯文,字迹模糊。昆明回族相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