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兴彦
见“荆州蛮”(1583页)。
见“荆州蛮”(1583页)。
见“钦差镇守辽东太监”(1671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甘”、“更”或“金”。分布于湖南、贵州、广西三省(区)交界地区和湖北西南一带。人口2514014 (1990年)。其分布以贵州黎平、榕江、从江、锦屏、天柱、剑河、镇远、玉屏,湖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加尼别克、札你别克,又名阿布赛义德。明景泰七年(1456),与※克拉依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脱离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的统治,至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建立哈萨克汗国。与别失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清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军抗击官军的战斗之一。同治八年(1869),清廷派大军镇压贵州张秀眉起义军。义军布防于黄平与施秉间的黄飘地区,凭险拒守,设伏以待湘军。义军将领包大度调集万余人集中于黄飘附近高山上。一
藏语音译,意为“东部人”。又作舍尔巴、谢尔巴。尼泊尔王国菩提亚人的别称。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相传公元13世纪蒙古灭西夏后,党项羌中的一支南迁西康木雅地区(今甘孜藏族自治州等地),忽必烈南征大理时,又逃
见“平城”(50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窝集部”(2297页)。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3独奏州之一,仅知其领花山1县。州治故址众说不一,或说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哈尔巴岭一带;一说在渤海“旧国”之地(即今吉林省敦化县境);有说在今辽宁铁岭县地区。辽灭渤海后,其民部分被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