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清开国方略
即“清开国方略”(2112页)。
即“清开国方略”(2112页)。
参见“南夷校尉”(1593页)。
见“宰赛”(1949页)。
见“高昌故城”(1918页)。
见“窝集部”(2297页)。
唐羁縻府名。岭南西道最高羁縻衙署。贞元年间(785—805)置,治所在邕州(今广西南宁)。初辖个羁縻26,个羁縻州。为峒僚人(今壮族先民,在越南称岱族或侬族)聚居区,属侬峒、黄峒者多。以其首领为都督、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
? —1892清末大臣。蒙古正白旗人。那拉氏。监生出身。咸丰间,由笔帖式加主事衔。同治十三年(1874),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光绪四年(1878),调奉锦山海道兼按察使衔。后调霸昌道。任内于营口要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即“完颜守绪”(1153页)。
见“红史”(9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