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人
汉代对幻术家(魔术师)的称谓。又作善眩人、幻人。吐火、吞刀、自缚自解、屠人、截马之术无一不能。多流行于西域条支、犁轩等地。汉武帝元封年间(公元前110—前105),安息曾“以大鸟卵及犁轩善眩人献于汉。”
汉代对幻术家(魔术师)的称谓。又作善眩人、幻人。吐火、吞刀、自缚自解、屠人、截马之术无一不能。多流行于西域条支、犁轩等地。汉武帝元封年间(公元前110—前105),安息曾“以大鸟卵及犁轩善眩人献于汉。”
清代新疆地名。见《平定准噶尔方略》。《西北边界图地名译汉考证》作勒卜什。位于今巴尔喀什湖东南,勒布什河东岸。原是中国新疆的一处冬牧场。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
见“处和部”(588页)。
?—1648清代蒙古王公。翁牛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铁木哥斡赤斤后裔,郡王逊杜棱从子。初为喀喇齐哩克部台吉。天聪六年(1632)遣台吉阿喇纳诺木齐从征察哈尔部。七年,向后金贡驼马。
即《六合坚固大宅颂碑》 (385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置。“阿思簇”,又作“阿昔簇”、“阿昔亦簇”。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洪武二十一年(1388),其地为朵甘地方部族所扰掠,被杀伤30余人,牛马羊损失无数,该
藏族部落名。在唐古拉山南麓。为藏北“羌日六部”之一,归黑河宗管辖。1959年分黑河宗为黑河、安多二县,该部落大部分划归安多县,小部分归黑河县,该部领主历为噶厦政府。部落头人向由嘎加骨系(氏族)人担任,
1903—约1956伪满军官。热河省土默特旗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32年任伪内蒙古自治军第三军司令。1933年任伪达尔罕王府兴安警察局局长、兴安南省警备厅长。1939年至1945年任伪兴安陆军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意“林木中百姓”)之一,也作为地名。又作亦必儿—失必儿。一说中世纪的东方人和中国人用以指亚洲东北部的广大地区,相当于今西伯利亚。邻近乞儿吉思等部。居民以狩猎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