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木契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元代土司名。据《元史·世祖本纪》载,至元二十七年(1290),改蒙莱甸为蒙莱路。清倪蜕《滇小记缅程》称自腾冲入缅道路。经南甸、罗必思等处,8日而至蒙怜路,又1日至空地,再一日至蒙莱路,由蒙莱5日至太公
参见“阐”(2105页)。
即“完颜习古迺”(1164页)。
见“蒲昌县”(2319页)。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
明代四川土司名。宣德十年(1435)五月置。以当地头人饶蛒为安抚使。隶董卜韩胡宣慰司。正统八年(1443),遣人入贡。十年(1445)以饶蛒伪造宣慰司印,诈称宣慰使,被董卜韩胡宣慰使司都指挥同知克罗俄
见“阿拉布坦”(1225页)。
民国时期水族反压迫斗争。民国三十二年(1943),以官府横征暴敛,抓兵拉夫派役,民不堪命,加之是年遭灾严重,生活无着,民众请求开仓借粮充饥,被拒,反遭诬陷。贵州三都水族农民遂在韦洪彬(1908年生于三
见“依斯坦”(1461页)。
旧时羌族祈雨祭祀活动。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羌地夏季多干旱,祈雨成为经常的宗教活动。祈雨前必搜山,禁止上山砍柴,挖药或打猎,以示顺从天意。禁令一经公布,各寨即联合派人上山巡逻,违者予以谴责和痛殴,直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