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南部,邻接吉林省。札萨克驻巴音和硕(一作巴烟和邵)南塔克禅,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明初属福余外卫,以兀良哈首领为都指挥,后自立,号科尔沁。明末,与后金接壤,相互联姻。后为察哈尔所侵,部长奥巴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奥巴子巴达礼被封为和硕土谢图亲王,任本旗札萨克,世袭。后封号“土谢图”改译“图什业图”。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南部,邻接吉林省。札萨克驻巴音和硕(一作巴烟和邵)南塔克禅,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明初属福余外卫,以兀良哈首领为都指挥,后自立,号科尔沁。明末,与后金接壤,相互联姻。后为察哈尔所侵,部长奥巴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奥巴子巴达礼被封为和硕土谢图亲王,任本旗札萨克,世袭。后封号“土谢图”改译“图什业图”。
见“木速蛮”(257页)。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①见“耶律挞不也”(1326页)。②见“耶律阿思”(1314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毛儿盖等藏族地区对村寨头人副手的称谓,即副寨首。通常由部落头人※“洪布”(土官)任命。世袭。职责与“错米”(寨首)相同,有权和寨首一起参加部落头人召开的各种会议,与寨首协商管理寨
明初土族第一代剌土司。青海西宁州人。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总旗。其孙剌苦功升副千户,始以剌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泉里剌家庄,上剌庄。附剌土司
古城遗址。位于新疆博乐市西5公里青得里乡阿里翁白新村西南隅。当地人称此地为“阿脱勒克”,维吾尔语意为“出金子的地方”。呈长方形。东西385米,南北280米,城垣大多倾圮,北面残留一段长3米,高1米左右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阿坝卓克基藏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又称“克尔米”,意为“什么都要做的人”,俗称“家人”,即奴隶。来源于孤儿或因家贫被卖为奴者,亦有与“家人”结婚降为此等级者。世代为奴,无任何私
金元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原为女真部落联盟组织形式,无定制,金朝建立前一年(1114),阿骨打(金太祖)定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女真语“百”,“百夫长”之意),十谋克为一猛安(“千”,“千夫长”之意),后
书名。北宋李昉等奉敕编修。1000卷。太平兴国二年(977)始修,6年后成书。宋代著名类书。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加以编次,分:天、时序、地、皇王、偏霸、皇亲、州郡、居处、封建、职官、兵、人事、
辽代著名画家。契丹族。一说为慎州乌素固部人,居范阳(今河北涿县),一说为范阳人。大约生活于唐末、五代时期。世称其作品“能曲尽塞外不毛之景趣”,是“当时之神巧,绝代之精技”(《五代名画补遗》)。善写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