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银地
指出租佃种以收取租银的土地。内蒙古察哈尔草原从清朝中期开始放垦,出现商都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明安旗、太仆寺右旗和左旗、多伦旗等出租佃种的地区,这些租银地多为旗地、庙地、学田地、私人地、随缺地5种土地,土地所有权多属旗、庙、私人。租地的农民只有耕种使用权,交纳固定的租额。
指出租佃种以收取租银的土地。内蒙古察哈尔草原从清朝中期开始放垦,出现商都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明安旗、太仆寺右旗和左旗、多伦旗等出租佃种的地区,这些租银地多为旗地、庙地、学田地、私人地、随缺地5种土地,土地所有权多属旗、庙、私人。租地的农民只有耕种使用权,交纳固定的租额。
匈奴官名。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设置。汉代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匈奴二十四个“万骑长”。地位不固定,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大当户之职。晋代,则有左当户、右当户之分
即“秃麻”(1082页)。
见“塔思”(2156页)。
全称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绥远支队。绥远进步青年宣传抗日救国的秘密组织。1936年10月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北平总部派郑天翔至绥远协助建立。由章叶频任队长,以武达平、吴殿甲、赵维新、张又新、任恕、郭新青等为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曲万户,《元史》作出密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哈尼语“洪”是用山芦苇扎的火把,“西”是“拜”,“米”是“夜”。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每年农事开始的祭祀节。共举行四天。夏历三月的属牛日开始,分祭祖和祭天。祭祖的头一天晚上,“贝马”(巫师)向全寨宣布禁忌
书名。壮侗语族诸民族及苗瑶语族诸民族来源考证。1册28章。近人徐松石撰。是书通过粤江(即西江)流域古地名、古族名考证壮侗语族及苗瑶语族诸民族的发源地及历史沿革。内分“苗、徭(即今瑶族)、僮(即今壮族或
辽末女真乌古论部首领。统门(今图们江)、浑春水(今珲春河)合流之地乌古论部人。女真族。乌古论氏。忽沙浑勃堇之子。金穆宗三年(1096),诱奥纯、坞塔两部作乱,苏滨水敌库德、石烈部钝恩亦叛附之。迎战完颜
清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今阿坝藏族自治州茂汶县回龙乡(沙坝)。千户苏姓。顺治时(1644—1661),颁给号纸,无印信,年纳麦粮7.5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