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海屯田总管府
见“称海宣慰司”(1882页)。
见“称海宣慰司”(1882页)。
见“锄勃德”(2234页)。
即“怒管”(1775页)。
南诏始祖。又作奢旁、蒙舍龙(龙系庞之误)。自称哀牢之后、乌蛮别种。姓蒙氏。居蒙舍州(在蒙舍川,即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西北图山),为部落渠师。卒,子庞迦独嗣立。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
即“觱篥”(2547页)。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等藏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又称土弁,秩正七品。归屯守备统领,平时掌管本支系事务,战时,随上司助官军作战。其承袭、革除、升降
见“伏里其卫”(798页)。
即“段廉义”(1699页)。
见“移剌捏儿”(2068页)。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置于阿克苏。以其地产铜,令各地维吾尔族百姓交纳额铜、本城伯克贡铜、及官采铜料开铸。铸就钱文,以六分散给纳铜之人,四分存官搭放兵饷。六分之中,又抽十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