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相哥
见“也松格”(141页)。
见“也松格”(141页)。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
见“孝庄文皇后”(1016页)。
珞巴族部落名。自称“布瑞”,藏族称之为“丁珞”。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隆子县南面的喜马拉雅山区。传说其祖先与崩如、巴依、玛雅、阿帕塔尼和纳等部落的祖先为兄弟。有阴垛、姑佑、石鲫、石觉、布更、布耶、嘎恨、嘎得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里瓦几亚条约》、《利洼府条约》。1871年(清同治十年)六、七月间,俄国乘阿古柏之乱,出兵强占伊犁。1877年(光绪三年),阿古柏之乱平。次年派钦差大臣崇厚出使
?—429后仇池国君主。字黄眉。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盛长子。南朝宋永初三年(422),被武帝刘裕封为武都王世子,加号前将军。元嘉二年(425),父卒。继位。自称都督陇右诸军事、征西大
傈僳语、拉祜语音译,意为“鬼”或“精灵”。旧时傈僳族、拉祜族原始宗教观念之一。主要有奥沙尼(天鬼)、海夸尼(家鬼)、爱杜斯尼(水鬼)、米司尼(山鬼),加古尼(路鬼)等30多种。每当在生产、生活中遇到不
傣语音译,意为“亲属”。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最高封建领主※召片领即车里宣慰使的旁系亲属。但只有充任宣慰使的家臣才能称“翁”,其余只能称“翁沙”。是当地仅次于※“孟”的贵族阶层,可以担任宣慰使
1843—1919清代史地学家。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字益甫。同治举人。光绪七年(1881)大挑第二,署汤溪县教谕,旋授象山县教谕,在职20余年,中因中法战争时赞护海防有功,加五品衔。喜治历史上边疆
见“石砫宣慰司”(457页)。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