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可汗
见“庵罗”(2099页)。
见“庵罗”(2099页)。
清代回民文字狱事件。发生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乾隆三十九年(1774),广东崖州三亚村(今海南省三亚市)回民海富润,游学内地。历经广西、湖南、湖北、安徽、陕西等省。四十六年(1781),从陕西至
晋代匈奴官号。为16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左右安乐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1796—1854清代文学家、史学家、诗人。回族。字子萧。河南固始县蒋家集人。幼聪颖,拜光州回族大儒马彭为师。道光十五年(1835)中举。曾任河南学使吴巢松和陕西学使周元祯幕僚,主讲于关中书院和同州书
元朝铜钱之一种。又称至大铜钱、至大钱。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2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汉字。1文准至大银钞1厘,
蒙古部首领。又译葛不律寒、哈不勒罕。乞颜·孛儿只斤氏。屯必乃薛禅之子,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曾祖。统一蒙古部,始称“罕”(汗)。蒙古先辈原以“乞颜”为氏,后族支繁衍,各有姓氏,“乞颜”之称遂废,届时复
明代畲族起义首领。畲族。正德七年(1512)与汉族张番坛、李四仔等领导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大帽山畲、汉人民起义,集众数千人。起义军以游击战术,攻陷福建建宁、宁化、石城、万安诸县。明朝政府派南赣巡抚都
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
见“达鲁花赤”(734页)。
金代有关铜的禁令。以战争频仍,财政紧张,铜钱短缺。铜是铸钱的原料,为确保铸钱用铜,制定许多铜禁。正隆二年(1157)冬十月,初禁铜越外界,悬罪赏格。大定八年(1168),重申禁止销钱作铜令。大定十一年
见“完颜璟”(11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