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巴部落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索县境内。为哲蚌寺属部,由帕巴、尼巴、恰吾、索究、削巴、札仓诺玛等6个措哇组成。原属“霍尔王”,后供奉给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复由五世达赖转赐哲蚌寺。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索县境内。为哲蚌寺属部,由帕巴、尼巴、恰吾、索究、削巴、札仓诺玛等6个措哇组成。原属“霍尔王”,后供奉给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复由五世达赖转赐哲蚌寺。
即“兀者”(107页)。
官署名。魏、晋始设,掌朝廷制诰诏令。隋、唐为全国政务中枢。辽、夏、金沿袭。元代为中央最高政务机构,典领百官,会决庶务,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
名贵锦缎之一种。原产于中亚撒答剌欺镇,故名。此种锦缎,装饰有珠宝。元朝多为贵人礼服用料。至元二十四年(1287),元世祖特设撒答剌欺提举司,秩正五品,置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1员。以回回人札马剌丁为
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哩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哩卫,并说清代有扎里河在齐齐哈尔东,入屯河(今汤旺河)。
清代爵位名。满语音译“和硕”意为“四方之方”、“楞”,四角之“角”,“贝勒”源于金代官爵“勃极烈”之汉文异写,意为“高官”;“和硕贝勒”即一方之高官。明代“建州三卫”和“扈伦四部”等有地位的大酋长,多
即“俚人”(1680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明玉珍时置。唐元德为石梁、下洞长官司长官。明初因之。洪武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唐元德后裔唐朝文(《明史》作:朝文)招徕土民,呈请复职,允之。嘉靖(1
契丹民族祭祀的一种猎神。据《辽史》载:“辽俗好射筈鹿,每出猎,必祭其神以祈多获。”(卷116)。
见“元恪”(2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