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
?—385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苻坚堂兄。以雄勇著称,为坚所忌,常为边牧,不得入为将相。初封征北将军、幽州刺史、行唐公,镇和龙(今辽宁朝阳)。自以有灭拓跋鲜卑代国之功,
即“图龙禅”(1435页)。
参见“毕约”(755页)。
见“忽都虎”(1489页)。
445—475北魏官员。代郡人。鲜卑乙弗氏(后改乙氏)。定州刺史、西平王乙瓌子。颇习书疏,尤好兵法。袭父爵,年12,为侍御中散。及长,尚景穆帝拓跋晃之女安乐公主,授驸马都尉、侍中。献文帝初,任征西将军
元代掌理刑政之官署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置。仁宗时改为宗正府。顺帝至元元年(1335),复为大宗正府。置札鲁花赤(断事官)若干员,会决庶务,以宗王为府长,余皆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封国者充任。亦有怯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即“扎里赤”(192页)。
见“蜀李书”(23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