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克什班底派
伊斯兰教※苏菲派中的一个派别。14世纪时,巴哈丁(1317—1389),创于布哈拉。以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默诵经文,在胸前划线,表示静化心灵,不狂热呼喊,与一般苏菲派有别。“纳克什班”意为“画”或“画家”,因巴哈丁倡导祈祷时在胸前作画,以静化心灵,故以纳克什班名派,属正统教派,其说在当时上层社会颇有号召力,信从者亦不乏人。此派在土耳其、印度和马来群岛皆有之。
伊斯兰教※苏菲派中的一个派别。14世纪时,巴哈丁(1317—1389),创于布哈拉。以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默诵经文,在胸前划线,表示静化心灵,不狂热呼喊,与一般苏菲派有别。“纳克什班”意为“画”或“画家”,因巴哈丁倡导祈祷时在胸前作画,以静化心灵,故以纳克什班名派,属正统教派,其说在当时上层社会颇有号召力,信从者亦不乏人。此派在土耳其、印度和马来群岛皆有之。
见“车凌乌巴什”(281页)。
德昂语音译,意为“水鼓”。云南潞江德昂族中保存的一种古老乐器。因使用时注入一定的清水,湿润鼓皮、鼓心,以产生更大的共鸣声,故名。一般用直径30公分左右、长约70公分的圆木挖空,两头蒙以牛皮制成。主要于
1597—1666清初大臣。字宪斗,号辉岳。宋参知政事范仲淹之后,明兵部尚书范鏓曾孙。沈阳卫指挥同知范沉之孙。居抚顺。天命三年(1618),归附努尔哈赤,随从征战,运筹帷幄,从取辽阳、广宁。天聪三年(
藏语音译,意为“副整事”或“副整事大相”。吐蕃官名。详见“喻寒波掣逋”(2205页)。
又称道孚语。四川省部分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道孚、炉霍、新龙等县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金川、壤塘、马尔康等县。使用人口约4万多。尔龚语分西部
见“普陇”(2289页)。
即“王嵯巅”(211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至克什克腾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白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之东。东至卓克乌苏接本部左翼中旗,西接军台,南至哈沙图,北接本部左翼右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墨尔根岱青车棱来归,三十年,授札萨克
牛乳制品的一种。鄂温克语音译。流行于内蒙古陈巴尔虎旗地区。制法:将酸奶倒入锅内,加火烧热使水分解出来,取出水后再继续加火排除水分,成粘性碎块,遂成。喝茶时的传统食品,代替面包和点心,也是款待客人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