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稷
汉代地名。隶西河郡。位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一度为南匈奴单于庭。自呼韩邪单于(又称䤈落尸逐鞮单于)附汉,于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先后建庭于五原西部塞80里处及云中,冬,徙居西河美稷,助汉戍边,御北匈奴。汉遣中郎将段郴卫护之。安帝永初三年(109),万氏尸逐鞮单于举兵反汉,围中郎将耿种于其地。顺帝永和五年(140),南匈奴左部句龙王吾斯等叛,围之,单于被迫自杀,南庭虚位。桓帝永寿元年(155),且渠伯德等复叛,围攻该地,为汉安定属国都尉张奂所破,降附。
汉代地名。隶西河郡。位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一度为南匈奴单于庭。自呼韩邪单于(又称䤈落尸逐鞮单于)附汉,于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先后建庭于五原西部塞80里处及云中,冬,徙居西河美稷,助汉戍边,御北匈奴。汉遣中郎将段郴卫护之。安帝永初三年(109),万氏尸逐鞮单于举兵反汉,围中郎将耿种于其地。顺帝永和五年(140),南匈奴左部句龙王吾斯等叛,围之,单于被迫自杀,南庭虚位。桓帝永寿元年(155),且渠伯德等复叛,围攻该地,为汉安定属国都尉张奂所破,降附。
见“益喜策丹”(1946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突厥、回鹘等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又译狄银、惕隐、的斤。唐代史籍多误为“特勒”。此号亦非始于突厥,5世纪下半期哒业已使用之。称“敕懃”,即“特勤”。在突厥,其职专统部落,下领兵马,地位
蒙古族民间传统舞蹈。约产生于明末清初,发祥于科尔沁草原的南端,即今内蒙古哲里木盟库伦旗一带。经三、四百年之发展、演变,广泛流行于内蒙古农牧区各族群众中。复经专业人员的加工、升华,展现于舞台上。民间流传
元代汉语白话。一作胡木剌。对景教寺院的称谓。景教(别作十字教)及景教徒称“也里可温”(142页)。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二十一年(1388),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仍给诰命。宣德二年(1427)二月,明廷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初按
见“爱毕勒达”(1899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初,治今湖北恩施县西南。至正十一年(1351),改称忠孝军民府。明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更为长官司,以田墨司为长官。不久复升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因反明被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