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合阿卫
见“老哈河卫”(687页)。
见“老哈河卫”(687页)。
?—1659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喀尔诺忒氏。世居喀喇沁地方。初任护军校。顺治十一年(1654)征广东,击南明安西王李定国于新会县,败之于广西横州江岸。以功授云骑尉。十五年(1658),从征南明军于
清代王公正室位号。亦作福金、夫金。满语,汉译夫人。原为汉语“夫人”之变音(《清史稿》作“可敦”转音,殊失本来面目)。清太祖努尔哈赤时,宫闱未有位号,后宫主位亦称福晋,如称太宗皇太极母为大福晋,多尔衮母
石刻名。为哀悼辽兴宗仁懿皇后的石刻。刻于大康二年(1076)。有契丹小字和汉字刻的各一合。1922年6月21日,比利时传教士克尔文(L·kervyn)于今内蒙古巴林右旗白塔子乡瓦林茫哈地方的辽庆陵的中
①辽封爵。保宁元年(969),东丹王耶律倍第五子耶律道隐受封。 ②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天会十三年(1135),金宗室燕京留守完颜银术可以曾俘辽天祚帝,历破宋军等功加保大军节度使,迁中书令,封蜀王。十
?—497或499北魏时高昌王。太和十五年(491,一说五年,481,恐误),高车王阿伏至罗立※张孟明为高昌王,未几为国人所杀,众立之为王。以巩顾礼、麹嘉为左右长史。二十一年(497),遣司马王体玄至
古地名。在今甘肃天水县东、清水县南。春秋战国时为绵诸戎所居。秦向西扩张,降其众,设道以统治之。东汉省,魏改为县。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藏语音译。意禀明上级签字批准的文契。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
见“都赖水”(18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