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大银钞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大钞。武宗至大二年(1309),以中统、至元钞通行年久,物重钞轻,改印造至大钞,以银计值。钞面自2两至2厘共13等。与至元钞并行流通,每1两准至元钞5贯、白银1两、赤金1钱。次年,印造1450368锭。四年,仁宗即位,以中统、至元钞通行全国,公私蒙利,而至大钞之比值倍数太多,轻重失宜,罢之,改换焚毁,复行中统、至元钞。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大钞。武宗至大二年(1309),以中统、至元钞通行年久,物重钞轻,改印造至大钞,以银计值。钞面自2两至2厘共13等。与至元钞并行流通,每1两准至元钞5贯、白银1两、赤金1钱。次年,印造1450368锭。四年,仁宗即位,以中统、至元钞通行全国,公私蒙利,而至大钞之比值倍数太多,轻重失宜,罢之,改换焚毁,复行中统、至元钞。
蒙古国宗王。又译火者。孛儿只斤氏。※贵由汗长子。定宗三年(1248)汗死后,佐母海迷失称制。以己为汗嫡长子,觊图嗣汗位。闻拔都等诸王于阿剌脱忽剌兀的族众会上倡戴蒙哥嗣位,怀怨,以大会非在斡难河(今鄂嫩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
古族名。参见“林胡”(12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hakim音译。意为“地方执政者”,既管军队,又主持行政,与清朝之“总督”相似。在※叶尔羌汗国,阿奇木为地区最高行政长官,主持军政和民政。
见“噶尔丹策零”(2502页)。
官名。唐置,唐中期于禁军之6军中各置1人任之,位在大将军之下。西夏建国初于十二监军司内设之,以党项贵戚豪右领其职,分正、副。高一级称都统军。金代亦置统军司,督领军马,有统军使,副统军等官。
十六国时期鲜卑越质部首领。以部为氏,故称。又称越质屈机。※越质叱黎之子。初随父居平襄(治今甘肃通渭县西南)。东晋武帝太元十三年(388),本部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被俘,获宥,封陇西太守。十五年,据平襄
见“兀提剌耳”(111页)。
见“大都留守司”。
古县名。①西汉置充国县。东汉初省入阆中县。汉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年)复置。献帝初平四年(193),析出南充国县,后随称原充国县为西充国县。因境内多“蛮夷”,故加“国”字。沿用至晋代。南朝宋改为西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