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奚部
契丹部落。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唐太宗时,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八部为十州,以芮奚部为※徒河州(一作徒何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名义上成为唐统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时契丹与唐的关系极为密切。
契丹部落。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唐太宗时,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八部为十州,以芮奚部为※徒河州(一作徒何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名义上成为唐统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时契丹与唐的关系极为密切。
见“末哥”(247页)。
见“中坝三族”(296页)。
明末川贵彝族土官反明事件。天启元年(1621),四川永宁宣抚司(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永宁河东)宣抚使奢崇明,乘明廷忙于辽东与后金战事无暇南顾之机,图谋据蜀。以募兵援辽为名,遣婿樊龙、部将樊虎、张彤等领兵
清代地名。一作普禄乡。故址在前苏联境内的黑龙江下游东岸伊尔库特斯科耶稍南,或说在波卡罗夫卡附近。为清代黑龙江下游各少数民族向清朝缴纳土贡、三姓副都统派官员代表中央政府接受贡物并“赏乌绫”的地点之一。
见“外差”(575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张鹏一编纂。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2册。分6部分:1.建置沿革、鄂尔多斯七旗;2.山川池泊、河套内外诸山,套地黄河诸水;3.职官,历代职官;4.屯垦、汉、隋唐屯垦、
指旧时保安族的一种小本行商活动。多由青壮年为之。农闲时,从河州、循化或隆务镇集市等地,购得一些面粉、红枣、盐、茶、烟、糖、布疋、碱、大蒜、核桃、辣椒、农具、刀子等生产和生活日用品,或肩挑,或畜驮,运至
见“兀者后卫”(1111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最富有者”。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拉祜族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分化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不仅占有较多的田地、牛马及其它生产资料,还经常雇长、短工和放高利贷,基本不参加农业劳动,主要靠
明代湖广木册土官。土家族。父祖世为安抚使。洪武(1368—1398)初,明军平蜀,民溃散,治所废。永乐四年(1406),招集属民300余户,请袭职,获准,任木册长官司(今湖北宣恩县西南)长官。九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