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萨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事务。次年,受命办理伊犁屯田事宜,移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维吾尔农民往居,授伊犁阿奇木伯克。寻以喀什噶尔商伯克迈喇木、派苏巴特伯克呢雅斯骚乱,掠库勒塔里木等汛界,遂偕参赞大臣阿里衮往攻,封辅国公。二十八年(1763),赴南疆增调维吾尔族农民1500户至伊犁屯田。三十年,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事务。次年,受命办理伊犁屯田事宜,移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维吾尔农民往居,授伊犁阿奇木伯克。寻以喀什噶尔商伯克迈喇木、派苏巴特伯克呢雅斯骚乱,掠库勒塔里木等汛界,遂偕参赞大臣阿里衮往攻,封辅国公。二十八年(1763),赴南疆增调维吾尔族农民1500户至伊犁屯田。三十年,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车苏。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双柏、新平、峨山、元江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金大臣。本名纳合。契丹族。耶律氏。幼孤,事母以孝闻名。辽亡降金。主完颜宗弼帅府文字事,任左班殿直。天眷(1138—1140)初,从元帅于山西。后历任行台吏、礼部主事、工部侍郎、左司郎中。天德(1149
清代对大小兴安岭一带索伦(今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由“布特哈”(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而来。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在嫩江流域设置布特哈总管衙
见“小海”(150页)。
?—前55?汉朝官员。字子侯。匈奴休屠胡(屠各胡)人。汉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金日磾弟金伦之子。少为侍中,以“惇笃有智”,深得宣帝刘询喜爱。后因举发楚王延寿反谋,赐爵关内侯,食邑300户。地节四年(前
见“答儿罕”(2238页)。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桓宗天庆年间(1194—1205)。铜质,有传世品。
见“诺雷部”(1953页)。
1264—1292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孙,太子※真金次子。父卒,以皇孙,深受世祖钟爱。至元二十八年(1291),出镇怀州。至赵州,惩从卒之扰民者以戒众。未至镇,以疾召还。次年,卒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