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见“脑毛大”(1901页)。
古族名。一作傁,又称賨叟、氐叟、青叟等。“叟者,蜀夷之别名”(《尚书·牧誓》孔颖达疏)。汉代谓蜀为叟。叟兵即蜀兵。汉至六朝,分布在今甘肃东南部、四川西部、云南东部和贵州西部等地。西汉元封二年(前109
书名。又名《明译天文书》。洪武十五年(1382)西域回回人海达儿(又译黑的儿)等奉明太祖朱元璋命,以元遗阿拉伯文伊斯兰教天文书译出。凡4卷:卷1总释题目为第一类;卷2断说世事吉凶为第二类;卷3说人类命
春秋战国时古地名。在今江苏吴县西南。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吴王夫差为报越国杀父之仇,发精兵击越,在此大败越军,迫使越王勾践屈辱求和。
1906—1945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领导人之一。全名达列力汗·苏古尔巴也夫。哈萨克族。生于科布多乌列盖地区(今属蒙古国)。后随部落迁居阿勒泰。15岁时曾为苏联红军做向导,围剿窜入阿勒泰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噶伦。道光十一年(1831),因查办※商上地亩赋税出力,赏三品顶带。十六年(1836),剿办博窝军务有功,赏花翎。十八年,恩赏二品顶带。二十一年(1841),督办军务,征
1852—1917清朝大臣。字清弼。蒙古镶兰旗人。巴岳特氏。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出任山西知县。光绪二十年(1894),调出山西冀宁道,晋按察使。迁湖北布政使。二十六年(1900),任湖广总督。
见“奶酪”(646页)。
?—951五代十国后期云南大理国第三世国王。一作段思胄。白族。大理人。段保隆次子,※段思平弟。早年家境没落,随父兄在乡间从事农牧,甘贫度日。时为郑氏大长和国(902—928)后期,剑川节度使杨干贞把持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赖罗义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户撒。清初废为勐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