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乾州(今吉首)大河寨人。苗族。家贫,少年习武。因不堪地主、官吏剥削,用苗族民间“合款”的组织形式,发动群众抗粮抗租。道光二十四年(1844),向官府提出减免屯租
即“石久云”(449页)。
见“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察合台之曾孙,不里之子。元宪宗(1251—1259年在位)初,父死后,承袭太原份地。1260年与诸王共戴忽必烈即大汗位,以功备受信任。后受命驻镇别失八里,兼辖天山南路畏兀儿
“摩凌阿鄂伦春”(2527页)。
见“耶律唐古”(1318页)。
高句骊国官号。亦简称古邹加或古邹。邹一作雏。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之第四等级,位在※“沛者”之下,※“主簿”之上,为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卿;《北史》、《隋书》所记十二级“大官”中无其
明代白族诗人。字树秋,号畸庵。云南大理府邓川州(今洱源县邓川)人。明末庠生。目睹世事日非,不欲进取,筑室德源山下,称之畸庵,隐居其中,筑圃莳花,啸咏自适。与太和(今大理)诗人李赓龙往来唱和。著有《畸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三年(1405)二月设置之撒力卫,分别作萨里河卫、萨里卫。
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