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肄
金大臣。奚族。萧氏。以谄谀,有宠于金熙宗及悼平皇后,累官至参知政事。皇统九年(1149),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鸥尾,火烧内寝。翰林学士张钧代熙宗起草罪己诏,因钧非其同党,以乱译文字之意诬钧借机辱骂熙宗,使钧惨遭杀害。凭恃恩宠,傲视同列,遂与海陵王有恶。同年十二月,海陵王篡立,按例加银青光禄大夫,数日后,以其无功受赏,张钧无罪被诛为由,除名,放归乡里,限其不得出百里之外。
金大臣。奚族。萧氏。以谄谀,有宠于金熙宗及悼平皇后,累官至参知政事。皇统九年(1149),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鸥尾,火烧内寝。翰林学士张钧代熙宗起草罪己诏,因钧非其同党,以乱译文字之意诬钧借机辱骂熙宗,使钧惨遭杀害。凭恃恩宠,傲视同列,遂与海陵王有恶。同年十二月,海陵王篡立,按例加银青光禄大夫,数日后,以其无功受赏,张钧无罪被诛为由,除名,放归乡里,限其不得出百里之外。
见“车凌蒙克”(280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车具制造与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即“蒙兀室韦”(2329页)。
16至18世纪乌兹别克人创建的布哈拉、希瓦、浩罕三汗国的统称。居民大都操乌兹别克语,信仰伊斯兰教。主要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业也很发达。19世纪下半叶,相继为沙皇俄国吞并。参见“乌兹别克汗国”(351页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寺庙名。又称“噶迥多吉英寺”。地处拉萨河下游南岸的热玛冈村,自拉萨西南行约两公里处。建于赞普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时。该寺早已破败,唯噶迥寺建寺碑尚保存完好,碑文共藏文57列,字迹清晰,内载
书名。一名《南诏纪行》。郭松年撰。成书于元代至元二十三年(1286)至大德四年(1300)之间。1卷。内容记述大理地区的山川、风俗、物产、社会经济生活、政治文化特点、佛教发展、与中原的关系等,为研究南
宋末元初云南丽江摩娑大酋长。又名阿琮阿良、阿良。麦宗(牟保阿琮)之子。宋理宗宝祐元年(元宪宗三年,1253),蒙古忽必烈(元世祖)总兵分三路南征大理时,不战而降,至金沙江边(剌巴江口)迎接蒙古军,表示
清末砖雕工匠。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同治光绪年间,生于回族砖雕之乡河州,幼受砖雕工艺熏陶。集民间工艺之长,形成自己的风格。擅长花卉草木。作品内容丰富,构图均衡,线条流畅、刀法纯熟,装饰性很强。
书名。清末李有棠(1837—1905)撰。40卷,卷首有《帝系考》和《纪年表》。分正文和考异两部分。正文将辽朝有关政治、军事与掌故的重大事件区别条流,各从其类。考异则兼采群书,用小注的形式把诸书异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