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年间,湖南江华一带瑶民不堪忍受官府和奸商的压迫和剥削,以赵金龙、赵福才等人为首,于十一年(1831)冬,在江华河口发动瑶民武装起义,攻占江华锦田司官署,杀死当地贪官20余人,先后在洪江冲和池塘圩
见“拓跋焘”(1358页)。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即“榜什”(2420页)。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哈密维吾尔族人所设的旗分。康熙三十五年(1696),哈密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以期摆脱准噶尔统治者的压制。在此前后,曾屡次对清抒诚效力,打击噶尔丹扩张势力。三
清代八旗组织的基本单位。汉译佐领或佐。系满语音译,意为“大箭”。原为满族先民从事狩猎和军事行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凡行师、出猎,参加者按所属族别或村寨行进,每10人组成一个小集体,是为牛录。每人各出箭1枝
见“班禅堪布会议厅”(1793页)。
?—1641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初为察哈尔部大臣。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兵败后,率200余户从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崇德元年(1636),授一等男爵。三年(1638)
族名。云南耿马、澜沧一带傣族的自称。因使用傣绷文而得名。参见“傣”(2242页)、“傣族”(2244页)。
见“失怜答里”(5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