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齐厅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黄河北岸。明初为云内州,后改云内县,属丰州,为蒙古俺答汗所据。清并漠南蒙古后,于乾隆四年(1739)置萨拉齐及善岱二协理通判,二十五年(1760),并为萨拉齐理事厅,兼辖鄂尔多斯左翼后旗地。1916年改县。1969年划归土默特旗的行政区域部分设置土默特右旗。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黄河北岸。明初为云内州,后改云内县,属丰州,为蒙古俺答汗所据。清并漠南蒙古后,于乾隆四年(1739)置萨拉齐及善岱二协理通判,二十五年(1760),并为萨拉齐理事厅,兼辖鄂尔多斯左翼后旗地。1916年改县。1969年划归土默特旗的行政区域部分设置土默特右旗。
见“阔出”(2273页)。
①明代蒙古左翼察哈尔部领主。又译作可可出大、库格珠特、库克齐图、克石炭等,亦称打来罕(打来汉)。孛儿只斤氏。※卜赤汗第五子(一作次子),※图们汗叔父。苏尼特部始祖。游牧于舍喇母林(今西拉木伦河)和哈喇
唐代纳抚奚族所置府名。※奚族原附※突厥,贞观三年(629),始与唐发生关系,曾出兵助唐伐※高丽。贞观二十二年(648),首领※可度者率部附唐,唐太宗“乃置饶乐都督府,以可度者为右领军兼饶乐都督,封楼烦
元世祖忽必烈命国师八思巴创制的拼音文字。忽必烈于至元六年(1269)颁发专门诏书推行。诏中称“蒙古新字”。时隔不久,于八年(1271)皇帝又下令改称“蒙古字”。史书称“蒙古国书(字)”或“元国书(字)
我国怒族中自称阿侬的支系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福贡县木古甲一带,使用人口1000左右。在国外,称怒语,主要分布在缅甸北部恩梅开江流域。中国境内阿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敦煌文献卷子有载,为主管税收事宜的官吏,相当于“税务官”或“税监”。
见“兀失卫”(108页)。
①(?—1232)金朝将领。又称“草火讹可”、“草讹可”。因好以草火燎俘虏,故名。女真族。完颜氏。护卫出身。宣宗兴定三年(1219)十一月,以同佥枢密院事行院事于河北。哀宗正大六年(1229)十二月,
?—1213金大臣。本名胡沙,又作忽沙。女真族。完颜氏。颇知孙、吴兵书。初以宗室充符宝祗候,历任中都左警巡副使、殿中侍御史、右警巡使、彰德军节度副使、刑部员外郎、郎中。迁会州、惠州刺史、同知临潢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