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承安元年(1196),兵部尚书完颜瓒(从彝)自沂王改封。《金史·宗室表》记太宗子完颜斡烈为蔡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承安元年(1196),兵部尚书完颜瓒(从彝)自沂王改封。《金史·宗室表》记太宗子完颜斡烈为蔡王。
见“栖林”(1804页)。
清代云南班洪部落联盟首领。汉称班洪王。道光、咸丰年间人。佤族。初通过战争征服班洪地区的其他村寨、部落,逐步统一班洪地区,使之从原始部落状态发展为初具规模的国家形态。其为该地区第一代班洪王。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
吐谷浑王族慕容威字。见“慕容威”(2437页)。
?—1554明代抗倭英雄。蒙古族。明成祖将、同安侯※火真裔孙。永乐七年(1409),火真随丘福出征蒙古战死,子孙世袭浙东观海卫千户。嘉靖(1522—1566)间, 中武举。嘉靖三十三年(1554),倭
书名。※曹廷杰撰。2卷。清光绪十一年(1885)成书。该书博采群书、档册和访问记,记述东北古代战守险要及边界沿革等,时时上至先秦肃慎,下至清末;范围远及外兴安岭及库页岛;事涉邻近诸国;首次记载了明奴儿
近代回族学术团体。1917年,由京师第一两等小学堂张德明等发起创立。社址在牛街清真寺。以阐明学理,研究学术为宗旨。设社长1人、综理一切,干事4人,辅助社长,分担社务。曾立有《规约》(章程)10条。一般
见“札木哈卫”(434页)、“写猪洛卫”(425页)。
1821—1918伊斯兰教经师、学者。教名哈桑。河北孟村人。回族。祖居河北大厂,清中叶迁此。出生于书香门第、阿訇世家。幼承家学、熟研伊斯兰教经典及阿拉伯文、波斯文。精研天文、地理、数学、哲学,擅长诗词
古城名。又名喀什噶尔汉城。位于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回城西北2里许,临喀什噶尔河。乾隆二十七年(1762),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永贵奏建。城周2里5分,高1.4丈。设四门:东承恩、西抚羌、南彰化、北辟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