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长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明代在镇雄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古为屈流大雄甸。昔乌蛮与裔阿统及其子茫布居此地,强盛后因其名号部曰“茫布部”。元初置芒部路军民总管府,属云南行省。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府,改属四川省。十七年升为军民
部族名。明代东北女真三大部之一。指居住在依兰以西至伊通河口为中心的松花江一带女真人的泛称。因该地在元代称海西,故称。明中叶以后,凡经海西向明朝贡的黑龙江各部女真及乌拉、哈达、辉发、叶赫等扈伦四部,均称
见“三受降城”(52页)。
?—1804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由捐纳笔帖式,历官刑部郎中、内阁学士、江苏按察使、刑部侍郎。乾隆五十一年(1786),官浙江巡抚。五十二年,由海道运谷20万石,援清军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受嘉奖。旋
见“也先”(140页)。
西域古国名。昭武九姓国之一。建都那密水(今泽拉夫善河)。旧为康居地。国初无主,臣属※康国。康国王令子乌建领之。都城方3里(一作千里),兵千余人。居民好音乐歌舞,善商贾。俗信得悉神。隋大业(605—61
见“司廊”(654页)。
傈僳语音译,或称“括扒时”,意为“荞氏族”。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氏族图腾名称之一。即以荞为氏族图腾。传说因该氏族成员长于种植荞,故名;另一传说谓远古时有一女子因食荞而受孕,所生之子成为荞氏族的祖先。
唐政区和官署名。六都护府之一。贞观十四年(640)与西州、庭州同时设置。为唐西域最高权力机关之一。听命于唐朝政府,接受统一领导。治所初在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高昌故址),郭孝恪为首任都护。统辖碎叶、于阗
晋代鲜卑段部首领。又作段务目尘、段勿尘、段务尘。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乞珍子。父死,嗣为段部首领,据有辽西地,统众3万余户,拥兵4—5万,臣附于西晋。以遣军助东海王司马越征讨有功,于惠帝太安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