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古只
见“穴骨只”(630页)。
见“穴骨只”(630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国论”意为“国”, “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国家级的官长”之意。在勃极烈系列中是级别较高者,仅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尊礼优崇得自由者。”类似
见“图们江”(1435页)。
清代地名。又译和卜多、科卜多。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西北(即今蒙古境内科布多)。以地有科布多河得名。词义意谓“箭橐”。初隶准噶尔。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死后,并于清,清军于其地置屯田。雍正八年
见“简献皇后”(2368页)。
1689—174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名颇拉·索南多达,简称颇罗瓦或颇罗鼐。藏族。后藏江孜人。幼善骑射,武艺超群。崇信宁玛教派,善理政务。拉藏汗统治西藏时期,任传事官。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
1754—1839清朝将领。字寿山。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20岁从军。乾隆四十六年(1781),从阿桂镇压苏四十三起义。继又随福康安征西藏。在东南沿海及江浙两省督师近40年。历任都司、游击、参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辽上京故城西南(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西南5里之白音戈勒)。时该地为南朝使臣至契丹上京必经之官道。窑场面积较大。专烧茶绿釉和黑釉大型瓷器,主要产品是契丹典型器物鸡腿坛。此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其爵称之参将、游击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以一、二等参将对等改称为一、二等扎兰章
?—1027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彭文勇长子。嗣为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景德二年(1005),辰州“诸蛮”进攻下溪州,被其击走,并擒献酋首。获赐锦袍、银带。自陈母老,愿被恩典。诏特加邑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