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同文志
见“钦定西域同文志”(1670页)。
见“钦定西域同文志”(167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察罕山卫,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爱珲)北有察罕峰。
唐宋以来壮、侗、苗、黎等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亦作洞、溪洞。壮语称“洛”、 “弄”或“垅”,侗语称“甘”,黎语称“贡”。原意是以河流、山岭为自然界限的峒场,有固定地域。唐宋时壮族有“黄峒”、“侬峒”、“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①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与兀列河等四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右岸博戈罗茨科耶附近,有说在宏格力河流域。 ②永乐十二年(1414)置,《满洲源流考》将该卫
见“马九皋”(160页)。
1096—1135金宗室、大将。本名讹里朶,亦作窝里,后改名宗尧。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第五子,为人尚诚实,性宽恕,好施惠,魁伟尊严,人望而畏之。天辅六年(112
明代在广东部分瑶族地区设置的瑶族土兵。成化年间(1465—1487),高州知府孔镛立为了加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奏立。茂名县有580名,电白县有898名,信宜县有277名。化州有524名,石城县有497名
见“马文义”(163页)。
见“普剌”(2289页)。
壮族传统葬俗。亦称捡骨葬、二次葬。流行于广西。老人死时,如非吉日,则暂时埋于一地,或装棺“寄葬”在山岩间,经三五年,待骨节脱落后,将其骨捡起、洗涮,从脚到头有次序地装入“金坛”(高约2尺、直径1尺,腹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