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魏废帝
见“元钦”(228页)。
见“元钦”(228页)。
风土志名。三国吴人沈莹撰。1卷。原书已佚,后世《书钞》多转引自《后汉书·东夷传》和《太平御览》卷698中所撰部分摘录。此志各书转录名称不一,有称《临海水土异物志》、《临海风土记》、《临海水物志》等。主
即“渤海国记”①(2279页)。
见“白马氐”(597页)。
?—1516明代哈密回回都督。又译失伯颜答。初为都督佥事,自弘治七年(1494)始,与写亦虎仙共管哈密回回部众。正德元年(1506),奉忠顺王陕巴命至京贡马驼方物,署都督同知。曾暗通土鲁番。十一年(1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设的壮丁头目。又称“瑶目”。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民的统治置。共设瑶目64名,由各排(村)壮丁中轮流选出充任,非世袭。主要职责是听命瑶长
书名。广西土司志书。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是书记述明将翁万达平定广西土官韦应、赵楷、李寰之乱等事迹。清“四库馆”臣亦称为从※《炎徼纪闻》中摘出别行之本。
唐时对西洱河(今云南洱海)周围乌蛮六部落的总称。“诏”义为“王”或“首领”。其名称诸书所载不尽相同,一般多取《蛮书》、《新唐书》作:蒙巂诏(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上半及漾濞、永平一部分)、施浪诏(今洱源
书名。亦名《雍正上谕八旗》。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人奉敕撰。13卷,满汉合璧本20册,汉文本13册。初将五年(1727)以前谕旨初纂成帙,后又两次汇辑,乾隆初年刊刻成书。收录康熙六十一年(1
鄂伦春语音译,“嘎辛”,意为“村”、“屯”;“达”,意为“长”、“首领”或“头目”。一作嘎查达。鄂伦春族※“乌力楞”发展为地域公社后,一些地区的“乌力楞”或几个“乌力楞”,在清末民初曾一度有过嘎辛达,
书名。贵州地方史考证。7卷。清曾廉(湖南邵阳人,汉族)撰。卷前有作者光绪三十二年(1906)所写《自序》,内称:“余寓居于黎平、锦屏之南屏山下,盖汉之镡城地。”但未说明其任何种官职。是书卷1表格,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