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北部
即“讷北室韦”(920页)。
即“讷北室韦”(920页)。
?—225三国时蜀国西南部大姓首领。益州郡(今云南省中南部地区,治晋宁县东北晋城镇)人。先世系汉族移民,因世居南中,深受当地少数民族影响,“恩信著于南土”,为汉夷所服。后主建兴元年(223)前后,在吴
即“交河古城”(876页)。
见“索布多尔札布”(1833页)。
官署名。汉代初称大行,由秦代典客改置。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此名。置大鸿胪卿一人主事,以大行令为属官。职司诸侯封谥、奏谏、皇子拜王、诸王入朝,及边疆各族来使宴赉、封赐等事。魏、晋初因其旧。至东晋
明代四川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七月置。隶松潘卫,治所在今松潘境。时松潘百户汪凯向松潘卫指挥使司报称,近已招抚各番寨“生番”13000余户,请设衙署辖之。英宗命总兵官都督同知李安前往查实,如所请,
清朝派驻西藏管理驻藏官兵军需粮务及藏民事宜的官员。亦称粮务员。乾隆年间(1736—1795),自打箭炉外至西藏设粮台6处,置文官同知1员,管理兵粮,收纳藏民贡赋及安谧地方,复置游击、守备、千总、把总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巴忽鲁卫皆改作博和哩卫。
五代十国时楚王马希范同溪州刺史※彭士愁战罢讲和后所立纪其善后事宜之铜柱,亦为界标。铸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天福四年秋,士愁引兵攻楚,兵败,遣子师暠率向、田、龚、朱、覃五姓首领纳溪、锦、奖三州印,请
见“耶律”(1300页)。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